校属各单位:
根据公安厅政治部通知,公安厅决定在 2024 年“三八” 妇女节和“五四”青年节期间集中通报表扬一批全省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经报院领导批准,现就做好我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项目和数额
(一)“三八”妇女节通报表扬
校属各单位评选推荐成绩突出女民警 1 名。学校择优向公安厅推荐 1 名。
(二)“五四”青年节通报表扬
校属各单位推荐成绩突出青年民警 1 名。学校择优向公安厅推荐 1 名。
二、评选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近年来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编在职民警,处级干部从严掌握。
三、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长期扎根教学、科研、服务保障工作一线,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一心为公、无私奉献。
3.从事公安工作 5 年以上,一贯表现优秀,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实践,积极改革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4.热爱本职工作、热情服务、竭诚为民,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5.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模范遵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2019 年以来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推荐成绩突出个人(女民警)。 推荐成绩突出青年民警的,须年龄 40 周岁以下(1984 年 5 月 4 日后出生)。
四、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要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按照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逐级审核、择优推荐 的办法,由校属各单位组织初评,提出推荐意见,经学校评比推荐领导小组审核,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公安厅。
(二)要坚持把政治过硬要求放在首位,突出政治标准、 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等标准条件,大力倾斜教学科研一线, 增强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广泛性。
(三)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规定进行审核,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四)因时间紧急,请各单位务必于 1 月 17 日中午 12:00 前,向人事处报送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
人事处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