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12-22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选派干部、教师到公安机关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现将2024年上半年选派专任教师实践锻炼(非挂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向本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部门集体研究,由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三、按要求填写《山东警察学院专任教师到公安机关锻炼申请表》。
四、请将个人申请和《山东警察学院专任教师到公安机关锻炼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于2024年1月1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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