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 2023 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54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 际,定于 9 月 7 日举办 2023 年教师节表彰大会暨庆祝教师节诗歌朗诵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23 年 9 月 7 日 下午 14:30;明水校区学术报告厅
二、参会人员
学校党委领导;外请领导、专家教师;校属各单位 1 名负责同志;受表彰教师代表和“双创”指导教师代表;2022 年以来全体新入职教师;部分学生代表。
三、议程安排
第一阶段:2023 年教师节表彰大会
1.对受到上级机关表彰以及荣获荣誉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
2.对我校 2023 年度“最美教师”进行表彰;
3.为“双创”导师代表颁发聘用证书。
第二阶段:“诵读经典、感念师恩”庆祝教师节诗歌朗诵会
1.展示山东警察学院在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中获奖作品 (教师组、学生组);
2.展示教师节歌颂公安教师作品。
四、任务分工及要求
1.办公室负责做好校领导活动安排、讲话稿的撰写和会场布置、会议服务等会务保障工作;
2.宣传部负责做好本次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3.人事处负责做好会议第一阶段校领导主持词的撰写、会议议程和受表彰人员彩排等协调工作;
4.学生工作处负责做好礼仪学生和学生代表参会组织工作;
5.团委负责做好“双创”指导教师参会组织和第二阶段诗歌咏诵会以及外请领导、专家教师的协调组织工作;
6.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做好大会全程摄像以及学术报告厅的设备保障工作。
7.请参会提前 10 分钟入场,按座签标示位置就坐。请遵守会议纪律,关闭手机或置静音状态。
8.请着夏执勤服,受表彰人员和“双创”指导教师请戴 警礼帽。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