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警院(组人)〔2019〕2号
院属各单位:
经过前期努力,学院调增部分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及新的调整方案已经省人社厅批准,初步具备了启动新一轮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为严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评聘行为,保证评聘质量,现启动拟参加晋升评聘人员工作业绩核查工作,请参照《山东警察学院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核办法(试行)》(鲁警院〔2011〕71号)规定如实填写《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业绩核查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时限:自任现职之日至2018年12月。
二、统计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情况、辅导员任职经历、基层挂职(锻炼)情况、任教课程等。
1、教学工作量按学年填写,注明课堂教学工作量、课堂外教学工作量、非教学工作量。
2、科研成果提交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完成的科研(教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科研成果奖励及其他原发类成果(以参与人身份取得、作为基本科研条件的成果可以填写)。科研成果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库内登记成果为准。
3、考核结果按照年度分别填写。
4、奖惩情况按年度填写院级及以上综合奖励或处分等。
5、辅导员任职经历填写任职时间、注明专兼职情况。
6、基层挂职(锻炼)填写清楚锻炼时间、地点等。
7、任教课程填写清楚课程名称、任教时间。
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请于3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组织人事处2403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宣传教育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落实核查事宜,材料电子版请发送ppkhk@sdpc.edu.cn。
联系人:封腾 公维友 联系电话:82933
组织人事处
201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