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教职工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不断激
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有关规定,定于1月6日举
行2021年下半年山东警察学院教职工荣休纪念仪式。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月6日下午3时。
地点:明水校区学术报告厅。
二、参会人员
(一)党委书记韩锋;
(二)党委成员及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
(三)2021年下半年荣休教职工。
三、相关事项
1
、请各单位于1月4日上午12时前,将参会人员名
单发人事处姜晨邮箱。
2、参会民警统一着冬常服,戴淡蓝色口罩。提前10分
钟入场完毕。
3
、
与会民警应按照座区图就座,严格会场纪律,严禁
接听手机及随意走动,手机一律调整为静音或关闭状态。
人事处
2022
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