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警实战大练兵 标兵评选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10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2021 年,我院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 2021 年全警实战大 练兵的总体安排 意见》和《山东警察学院 2021 年民警队列会操 比武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 念,抓深化、促提升、建机制,扎实组织开展政治训练、纪律作 风练兵、岗位能力练兵、开展警容风纪和队列礼仪考核,为切实 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进一步鼓 舞士气、激励队伍,推动全警实战大练兵向纵深开展。根据省公 安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全警实战大练兵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公政治〔2021〕525 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评选一 批省级练兵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职在编民警。
      二、评选数量
      各单位面向全院推荐 4 名人选(30 人以上的单位限推荐本 单位 2 人,30 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本单位 1 人)。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 持高度一致。
      (二)严于律已,清正廉洁。2019 年以来无失职渎职和违纪 违法问题,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无在党纪政务处分 和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情况。
      (三)在教学管理、疫情防控和专项任务中成绩突出。
      (四)在实战大练兵中精心组训、积极参训、刻苦训练、堪 为表率,取得突出成绩,发挥重要作用。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实绩优先的原则,集体研究、择优推荐、严格审核的办法组织实施。

      (二)推荐名单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 1 月 11 日上午 11 点前报送人事处 2409 办公室。

      联系人:王允;联系电话:18615175515。




                        人事处

                         2022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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