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解读

作者: 时间:2021-10-23 点击数:

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解读
2020年1月济南市发布《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自1月1日起实施,试行2年。同年4月发布《济南市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受理通告》,自4月16日至5月31日受理本年度补贴申请。同年6月发布关于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有关事项补充通告》,明确了人才购房补贴可进行预登记。
为了方便大家后续申报,人力资源部对上述文件政策进行了解读,同时,在文末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购房福利彩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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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解读仅适用于《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补贴对象第二类——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关于2020年度人才购房补贴有关事项补充通告中人才购房补贴预登记具体时间及填报程序尚未发布。






二、补贴标准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补贴额度分别为15万、10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程序
01     准备材料
(1)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一般为结婚证,未婚者无须准备);
(2)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购房材料,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准备 全款发票 ;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准备证明 已完成契税纳税手续 的材料。
02   系统申报
(1) 登录“济南市人才安居管理信息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
(2) 上传准备材料的 原件扫描件(照片) ,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03   审核公示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高新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终审,并在市住建局官网及相关媒体公示。经市人才办批准后,高新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负责发放购房补贴。




四、政策指南

   (一)标准认定
01   关于毕业时间认定
国内院校毕业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为准,国外院校毕业以办理学历认证时间为准。
0 2   关于购房时间认定
申请人应毕业后五年内在济购买唯一住房,毕业前购房不列入申请范围。购房时间以房产交易信息系统登记的网签备案信息记录为准。
03   关于本市户籍认定
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已在济南市各区县落户,集体户口、个人户口均列入申请范围。
04   关于社保缴纳认定
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已在济南市各区县落户,集体户口、个人户口均列入申请范围。
05   关于房屋类型认定
按照济南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购买纳入限购管理的住房类型(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居住类房屋、居住(型)公寓、公寓式住宅、住宅(居住)式公寓等),可申请购房补贴;在未实行限购的区域购房的,参照限购区标准执行。人才户籍属于未限购区县的,对该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住房进行核查以外,还需核查户籍所在区县住房情况。
06   购买直系亲属住房认定
购买申请人与配偶的已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住房,视为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07   期房信息的登记及认定
根据人才购房补贴工作安排,符合申报条件的引进人才购买期房,对暂未取得契税计税依据的,可先行将相关信息通过济南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填报,并由所在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待申请人取得房屋的契税缴税依据后,可于下一个申报期内补充相关材料。申请人填报内容作为预登记信息,申请人的婚姻及住房状态以预登记信息提交之日为准。预登记中购买期房网签备案时间应符合申请条件要求,正式申报时间不再受毕业之日五年内的限制。


以上未尽事宜和其他不明事项以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二)电话咨询

1. 公司初审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曹振,电话:0531-85698726
2. 政策咨询电话:0531-82077561
3. 高新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受理咨询电话:0531- 88871960






五、福利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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