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1年山东警察学院民警荣休 纪念仪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11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不断激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有关规定,定于71日举行2021山东警察学院民警荣休纪念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71下午3

地点:明水校区办公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二、参会人员

(一)党委书记韩锋

(二)党委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2021上半年荣休民警

三、相关事项

1、请各单位于630日下午2前,将参会人员单发人事处姜晨邮箱

2、参会民警统一着夏季执勤服戴淡蓝色口罩。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

3、与会民警应按照座区图就座,严格会场纪律,手机一律调整为静音或震动状态。



       人事处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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