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不断激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有关规定,定于7月1日举行2021年山东警察学院民警荣休纪念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7月1日下午3时。
地点:明水校区办公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二、参会人员
(一)党委书记韩锋;
(二)党委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2021年上半年荣休民警。
三、相关事项
1、请各单位于6月30日下午2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人事处姜晨邮箱。
2、参会民警统一着夏季执勤服,戴淡蓝色口罩。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
3、与会民警应按照座区图就座,严格会场纪律,手机一律调整为静音或震动状态。
人事处
2021年6月30日